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略)页:(略) | 1、投标人开标当天(以采购人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的企业考评(诚信等级)结论: 1)考评等级为A级的,得5分; 2)考评等级为B级的,得3分; 3)考评等级为C级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略) | 1、投标人开标当天(以采购人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的企业考评(诚信等级)结论: 1)考评等级为B级或以上的,得5分; 2)考评等级为C级的,得3分; 3)考评等级为D级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略) ②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及分值以审查委员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通过“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核查的结论为准。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略)页:(略) |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正式文件或通知公告网站发布日期为准)入选地市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或国家(部、委)级年度优质建筑施工企业类目录的情况:(略)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正式文件或通知公告网站发布日期为准),在工程质量创优方面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或国家(部、委)级表彰的,得1.5分;获得地市级表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略)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行业相关协会颁发的“安全类”表彰: 1、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表彰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 获得过市级表彰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投标人上级单位(如集团公司等)或分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如子公司、项 目部、小组)获得的表彰不予计算得分。 安全生产类表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类、安全施工类、 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等表彰,但相关的信用评价或达标证书不纳入表彰范围。 表彰根据市级或以上级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 成立的工程建设行业相关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略)-(略)页:(略) |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作为施工承建单位(不含参建)承接过的建筑工程获得过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得3分,省级质量类奖项的得2分;市级质量类奖项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略) |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获奖证书文件颁发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古建筑或仿古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质量类奖项的: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3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 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仅计算一次得分,不累计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