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略)条的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 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 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 、力;省外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供应商拟 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7、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