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评分细则 | 现修改为 |
服务水平指标 | 根据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已开立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实例数据图片为评审依据。】 ①单位零余额账户户数≥(略),得5分; ②(略)≤单位零余额账户户数<(略),得3分; ③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服务水平指标 | 根据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已开立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能反映评分项中相关数据)为评审依据。】 ①单位零余额账户户数≥(略),得5分; ②(略)≤单位零余额账户户数<(略),得3分; ③1<单位零余额账户户数<(略),得1分; 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略)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的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实例数据图片为评审依据。】 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2万笔,得5分; ②1万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2万笔,得3分; ③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略)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的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数据为评审依据。】 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2万笔,得5分; ②1万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2万笔,得3分; ③0<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1万笔,得1分。 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
经营效益 指标 | 根据投标人(略)年9月(略)日在全县的存款市场占有率数值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银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 ①存款市场占有率≥(略)%,得5分; ②(略)%≤存款市场占有率<(略)%,得3分; ③存款市场占有率<(略)%,得1分。 【注:(略) | 经营效益指标 | 根据投标人(略)年9月(略)日在全县的存款市场占有率数值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招标人向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的数据为评审依据。】 ①存款市场占有率≥(略)%,得5分; ②(略)%≤存款市场占有率<(略)%,得3分; ③存款市场占有率<(略)%,得1分。 【注:(略) |
根据投标人(略)年9月(略)日在全县的贷款市场占有率数值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银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 ①贷款市场占有率≥(略)%,得5分; ②(略)%≤贷款市场占有率<(略)%,得3分; ③贷款市场占有率<(略)%,得1分。 【注:(略) | 根据投标人(略)年9月(略)日在全县的贷款市场占有率数值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招标人向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的数据为评审依据。】 ①贷款市场占有率≥(略)%,得5分; ②(略)%≤贷款市场占有率<(略)%,得3分; ③贷款市场占有率<(略)%,得1分。 【注:(略) |
根据投标人(略)年度所有税种缴税金额的总和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完税凭证为评审依据。】 ①缴税金额≥(略)万元,得8分; ②缴税金额<(略)万元,得5分; ③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略)年度所有税种缴税金额的总和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评审依据。】 ①缴税金额≥(略)万元,得8分; ②缴税金额<(略)万元,得5分; ③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网点分布指标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需求中服务范围的网点分布情况(主办网点除外)进行评分。【(1)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略) ①提供3个或以上网点,得8分; ②提供1个或2个网点,得5分; ③没有提供网点的不得分。 【注:(略) | 网点分布指标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需求中服务范围的网点分布情况进行评分。【(1)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略) ①提供3个或以上网点,得8分; ②提供1个或2个网点,得5分; ③没有提供网点的不得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