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金屏垱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略)-(略)金屏垱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略)
一、答疑部分
1、为什么招标文件中电子保函只能银行保函?根据闽建筑【(略)】8号有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福州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电子保函也推行担保和保险,请明确是否只要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的都可以,不限制金融机构
答:(略)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或(2)或(3)或(4)或(5)种的形式提交……
(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E(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户 名:(略)
帐 号:(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略)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银行保函形式:(略)
(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略)
(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略)
(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略)
二、补充修改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4、(略)、(略)、(略)点规定。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①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所属单位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专业类别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修改为:
“①提供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所属单位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专业类别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新增(略)、(略)规定,新增内容如下:
“(略)、依据建办市[(略)](略)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略)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略)周岁不足(略)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略)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略)、根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略))1号)”文规定,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他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 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略)〕(略)号)”文规定,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略)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略)周岁不足(略)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略)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本条款仅适用于福建省制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4、招标公告中3.1.5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略)、其他要求”①条规定中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指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5、招标公告中3.1.4(4)造价咨询负责人修改为:(略)
6、招标公告中2.6招标范围修改为: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略)
(2)设计咨询:(略)
(3)工程监理:(略)
(4)勘察:(略)
(5)造价咨询:(略)
(6)其他咨询(检测服务):(略)
招标文件若有相同之处一并修改。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项目管理目标”修改为:
(1)投资控制目标:(略)
(2)进度目标:(略)
(3)质量目标:(略)
(4)安全文明目标:(略)
招标文件若有相同之处一并修改。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企业信用评价(3分)”修改为:
企业信用评价(3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略)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略)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服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年度信用得分×1%。 注:(略) 说明:(略) |
三、因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有更改,新的招标文件将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略)
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