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 |
编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报价部分((略)分)A1 | 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
2 | 技术部分((略)分)A2 | 商务、技术响应情况((略)分) | 1.商务、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中标“★”号为核心参数,有1项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2.一般参数,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负偏离的,每处扣3分;3.带“▲”一般重要项参数,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负偏离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在评标过程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略)项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技术服务方案((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包含设备和人员配置等技术服务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略) |
售后服务((略)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至少包含①售后服务承诺及内容②故障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保障方案④售后保障服务响应流程⑤客户投诉处理机制⑥应急情况服务预案⑦全国服务网点等,满足采购方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计(略)分,缺项、漏项每项扣5分,表述模糊、不够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够完整的扣2.5分,未提供计0分。 |
3 | 商务部分((略)分)A3 | 类似业绩((略)分) | 投标人提供的(略)年(略)月份至本项目截止之日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5分,计满(略)分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公司实力(8分) | 1.投标人有课程平台或能提供第三方课程平台(具有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4分;投标人无可用平台但承诺能为课程在第三方平台运行免费提供支持服务的,得2分;其它的计0分;2.投标人具有视频录播系统类专利,满足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平台实力((略)分) | 为保证本项目达到国家资源库及在线精品课程要求,确保后续资源库及精品课程推荐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平台需具备高质量在线资源运行服务能力及保障能力。具体评分依据为:(略) |
依托投标人的课程运营平台运行申报并获得教育部(略)年以来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的数量情况,在0—(略)分间差别赋分:(略)以上获奖课程均须提供教育部官方网站的带有主要开课平台内容的公示链接和截图及相关公示课程名单信息含课程名称、学校、教师等详细信息。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课程共享推广保障((略)分) | 我校是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的理事单位,有义务响应教育部“慕课西部行计划”号召,同时为响应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的中“虚拟教研团队”建设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平台在课程运行过程中,能实现与同类高校的同步课堂服务。投标人需提供东部高校与西部高校的慕课西行同步课堂案例,每提供1个同步课堂案例及其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慕课西部行”栏目的对应咨询报道证明(截图和链接等)得6分,最多得(略)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力量((略)分) | 投标人所提供平台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得6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投标文件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满分(略)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以上所有原件签约时备查。 |
售后服务机构((略)分)
| 售后服务机构((略)分)此项目建设周期紧,为满足学校本项目慕课、图谱等资源建设需求,须提供学校老师进行日常拍摄、课程设计沟通、教学发展活动的场所及驻校服务人员。1.在本校设有获得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有专职售后服务人员或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建成且达到上述条件要求的机构,计(略)分;2.在本市设有获得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有专职售后服务人员的机构,计5分;3.其他情况计0分。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