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我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的阳城县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现将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需变更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箱:(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