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3.5条、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中第5条、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中第1条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更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
2.本项目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略)投标人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增加一项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更改为“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略)投标人提供一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3.因招标文件内容调整,现重新发布招标文件(zbf及pdf格式)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