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 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 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 到。 2、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 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略)]4号) 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 理系统登记,根据赣建城镇[(略)](略)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 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 标,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在交易系统中无法识别,为保 证开标顺利进行,本项目只允许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4.4.1条电子 保函指的是赣公管办【(略)】5号所规定 的电子保函) 两种方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当中备注信息请注明:(略) 设项目(二期)。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 开具,也可 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 进行开具;投标人可自主 选择以上两种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与银行转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根据(略)年7月(略)日赣建招【(略)】(略)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 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6、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7、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本 工程已发答疑澄清说明,开标时间已变更为5月9日上午8:(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