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至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或提供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的车辆(提供与对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具有外运收纳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信誉承诺并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