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5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分 | (1)项目负责人: 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 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证书,得2分。 (2)服务安全负责人 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得2分。 (3)除以上(1)、(2)人员外拟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 ①1名具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②2名具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得2分。 ③2名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 注:(略) | (1)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②具有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 ③具有通信工程证书,得2分。 (2)服务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②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得2分。 (3)除以上(1)、(2)人员外拟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 ①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一个得1分,满分2分。 ②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的,每一个得1分,满分2分。 ③具有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一个得1分,满分2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