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标部分((略) 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略) 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注:(略) (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略)](略) 号、新财购[(略)]5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 (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略)](略) 号、新财购[(略)]3 号、新财购[(略)]5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 (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略)%)。 (4) 根据财库〔(略)〕(略)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新财购[(略)]3 号、新财购[(略)]5 号的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企业价格 (略)%的扣除。**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 (略)%的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