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更正日期:(略)
更正事项、内容:(略)
4、招标内容:(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5.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其他约定:(略)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