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9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中的3项)计4.5分,此项最多计9分. 3、监理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增加一个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计7分,最多计1个,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造价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增加一个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的计7分,最多计1个,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设计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增加一个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的计8分,最多计1个,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6、招标代理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增加一个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的计7分,最多计1个,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