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全区现金机具维保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其中,一标段、二标段需要取得厂家的授权书”
现变更为:(略)
2、原招标公告中 “(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略)
现变更为:(略)
3、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时间:(略)
现变更为:(略)
相关内容随之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项目咨询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