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表-客观分-技术参数需求 | 以供应商对“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略) | 以供应商对“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略) |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 3 | 评分表-客观分-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需具有以下资质 | 1.所投安防摄像机等视频监控产品制造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1分,满分1分;2.供应商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满分4分;3.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满分3分。4.供应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满分1分。 |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满分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