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常能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略)《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略)〕(略) 号文核发沪闵建((略))FA(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 取消 5、6 号厂房单体。该工规证建设规模由“总建筑面积 (略).4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略).2 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 (略).(略)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略) 平方米”。建设单位应在下阶段尽快完成 5、6 号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领工作。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年 9 月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