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限配备 1 人,若磋商 响应文件中提供多人的,仅以本项得分最高的 1 人计)(本小项满分 6分): 1.1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1.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略) 2.1每提供一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2.2每提供一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3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略)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略)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3)若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别,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他能证明以上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