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马龙县马龙河下营段河道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马水请〔(略)〕(略)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认为修改完善后的(马龙县马龙河下营段治理工程盛家田段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变更报告》)基本达到水利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内容
马龙县马龙河下营段治理工程于(略)年开工建设,其中,盛家田段起点位于马龙区复烤厂旁,终点位于马龙区污水处理厂旁,原批复治理河长2.(略)千米。在建设期间,盛家田拟治理段与初步设计时发生较大变化,现状老河道不再承担马龙河的主要防洪功能,只承担区间3.6平方千米的防洪任务,兼顾超标准洪水时进行分流。如按初设确定的河道治理方案实施,存在过度治理的问题,并且工程征占地较多,实际实施过程中难于正常推进。结合工程现状和实际,需进行调整、变更。
基本同意《变更报告》关于河道治理变更设计方案。
(一)以现状断面为基准,堤脚线维持现状,河道不拓宽不缩窄,对现状河堤进行整形,整形坡比为1:(略)
(二)基本同意取消原设计的防汛道路。
(三)基本同意取消原设计的亲水平台。
(四)马龙县马龙河下营段治理工程原设计批复治理河长(略).(略)千米,治理堤防长(略).(略)千米。变更后治理河长(略).(略)千米,治理堤防长(略).(略)千米。其中,盛家田段原设计批复治理河长2.(略)千米,治理堤防长5.(略)千米,变更后治理河长2.(略)千米,治理堤防长5.(略)千米。
二、工程投资
马龙县马龙河下营段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投资为(略).(略)万元,较初设批复概算投资(略).(略)万元减少(略).(略)万元。其中,盛家田段涉及工程投资为(略).(略)万元(直接工程费(略).(略)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略).(略)万元),设计变更后的投资为(略).(略)万元(直接工程投资(略).(略)万元,施工临时工程(略).(略)万元),工程投资减少(略).(略)万元。
附件:(略)
曲靖市水务局
(略)年(略)月(略)日